一、制定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并要求地方政府划定管控区域湖南省出台《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等文件,要求各县市2024–2025年完成分区划定。
生态保护与“双碳”目标协同,秸秆焚烧增加温室气体排放,与“双碳”目标相悖。禁限烧政策被纳入湖南的“重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行动,成为低碳转型的重要环节。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快划定禁烧区、加强露天焚烧管控工作有关要求,切实防范化解突出大气环境污染风险。
二、起草《通告》的必要性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和部署,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大气污染和秸秆焚烧为目的,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为基本原则,以区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规划、重要基础设施为依据,将机场、高速、国道、省道、特殊保护区域、人口集中区等区域作为重点,合理划定秸秆禁烧区范围,加强环境监管,落实秸秆禁烧区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科学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工作,是控制农业面源和秸秆就地焚烧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及改善生态环境治理的重大举措。本通告明确了禁止露天焚烧的秸秆等废弃物种类,规定了禁烧区的划定范围,对改善全区农作物秸秆焚烧致使的空气质量下降,遏制傍晚和夜间时段空气质量数据迅猛抬升,确保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考核目标的完成,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空气环境质量,防止秸秆露天焚烧导致空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影响。
三、《通告》简要起草过程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禁烧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关于精准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指导见》,我局马上组织技术单位对我市的耕地进行了统计分析,根据指导意见进行初步划分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并进行了公告,征求了民众意见。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党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通告》起草的重要性,抓紧推进《通告》起草工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通告起草工作,成立了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污染防治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班子成员和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起草组,迅速启动起草工作。先后组织召开《通告》起草工作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明确《通告》起草的原则、主要内容以及基本框架。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通告》。
四、《通告》主要内容共分为6点,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种类,具体到包括水稻、玉米、油菜、烟叶、大豆、花生及其他农作物收获籽实后的剩余物质。
第二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划定范围:(1、禁烧区)我们将本市所有地界禁烧区的范围细化,城镇周边,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村)、乡镇(社区、村),特殊区域及沿高速公路(S91洞城洞新高速公路、G59呼北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各2公里范围内乡镇(街道)所属村、社区的耕地让老百姓都知道哪些地方是绝对不能烧的。(2、限烧区)明确范围,除禁烧区域外,武冈市辖区其他区域耕地均为限烧区。在秸秆焚烧重点管控时段,即夏收、秋收、秋冬季期间由气象部门发布或气象APP(如湖南天气、拇指天气)获取未来一周天气、温度、湿度、风速、降水等气象数据,根据县级调度安排,在限烧区可进行有计划、有序的秸秆露天焚烧活动。
第三点禁烧要求
(一)禁烧区实行强制性禁烧政策和管理措施,在任何时间、任何气象条件及空气质量状况下,都不允许进行秸秆露天焚烧。对经检疫确需焚烧的病虫害的秸秆,在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取安全可控措施后,可以露天焚烧。各乡镇要在秸秆禁烧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并明确禁烧管控要求。
第四点违规处罚:对于违反通告的行为,明确处罚措施,让大家都知道违规的后果。
第五点实施单位:各乡镇(街道)负责本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
第六点执行时间: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2024年10月25日发布的《武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通告》(武政发〔2024〕6号)同时废止。执行中如遇国家、省相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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