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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登记号: | WGDR-2024-00004 |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武政办发〔2024〕1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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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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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4年修订)》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和省邵驻武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武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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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7日
武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4年修订)
目 录
4.1污染控制分区 9
为进一步完善武冈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环境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有效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特制定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2〕68号)、《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暂行办法》、《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本预案适应于武冈市行政区域内的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以及区域应急联防联控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国家出台相应标准严于本文件的,执行国家标准。
本预案是武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统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和区域应急联动工作。其下级预案(子预案)包括全市各有关部门应对重污染天气专项实施方案、应急减排清单、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本预案与《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衔接。本预案与下级预案共同组成武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指导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和区域应急联动工作。
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影响。
及时接收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预警信息,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监控体系,加强分析研判,实行定期会商,科学预警。根据不同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有效降低污染影响程度。
建立全市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警相关信息,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参与意识,共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市指挥中心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办联系生态环境工作的副主任和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局长兼任。
市指挥中心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武冈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气象局、市交警大队。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市指挥中心成员。
负责贯彻执行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指挥、组织、协调全市及跨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等工作。
市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为市指挥中心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接收省、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的指令;负责贯彻市指挥中心的批示和部署;负责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协调工作;组织修订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研判、会商,提出预警建议;根据市指挥中心授权,负责预警信息的发布与解除;指导市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织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总结评估;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培训、宣传等工作;完成邵阳市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制定完善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及职能部门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指导有关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按照邵阳市级预警信息和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预案实施的总结评估工作。
市指挥部办公室下设若干工作小组:
监测预警组:由邵阳市武冈生态环境监测站及市气象局等组成,负责制定全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提供监测、预测、预报数据信息。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进行预测预报,跟踪分析预警反馈信息。
专家组: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邀请相关技术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参与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响应及评估,并形成专家会商结果,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和技术指导。
督导检查组:由于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组成,负责对各相关单位及各乡镇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报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响应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组织开展响应效果评估以及损害调查评估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等部门组成,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和健康防护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舆情正面引导等。
各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履行重污染天气应对有关责任。根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需要,可增加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市指挥部成员,开展相关的应对工作。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职责分工见附件3。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应督促企业将应急减排措施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指导纳入城市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和“公示牌”。实施方案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含重型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细化具体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公示牌应安装在厂区入口等醒目位置。对生产工序简单,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全厂停产、整条生产线停产和轮流停产的工业企业,可只制定“公示牌”。
根据武冈市地理位置关系,将全市划分为重点控制区、一般控制区。
重点控制区:县城区。
一般控制区:除县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有关规定,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会同市气象局联合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整合环境空气和气象监测资源,构建不同预警级别下分级预报会商机制,建立空气质量预报平台,每日预测预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未来7天(168小时)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预测出现重污染天气或监测AQI小时均值大于150和气象部门预测到未来24小时可能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时,启动加密会商,增加会商频次,必要时,市指挥中心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和专家组参加会商。重污染天气过程期间,及时提出发布、调整、解除预警建议,为预警、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当预警能力不够时,依托上级预警体系。
以AQI(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按照污染天气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污染程度等因素,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当预测 AQI日均值>200将持续1天(24小时)及以上,发布常规空气质量预报信息时,增加健康防护提示性警示或建议。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预测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当预测未来24小时出现PM10均值浓度>150μg/m3(微克/立方米)、PM2.5均值浓度>75μg/m3或臭氧(O3)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160μg/m3,且尚未达到黄色预警条件时,应加强公众健康防护信息提示,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管控。
当接收到省、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的预警指令,按省、邵指挥中心发布的预警级别确定预警级别。当预测可能出现上述污染天气条件时,应当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当监测AQI>150,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或调整相应级别的预警。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会同市气象局建立重污染天气会商制度。预测未来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应当及时发起会商;未发布预警信息,但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要实时会商。接收到省、邵指挥中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或预测出现符合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的天气时,及时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提出预警建议。会商必要时,可以请市指挥中心指挥长、副指挥长和专家组参与会商。
预测未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市指挥部办公室经与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气象局等部门联合会商,确定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范围和污染程度。
达到预警条件时,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武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审批表》(见附件4),经市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后,1小时内发布区域预警信息,并启动相应等级的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报送内容包括:预警级别、启动时间、应急响应区域范围、响应级别和响应措施等内容。
市指挥部办公室提供预警信息通稿,通过以下方式向社会发布:
(1)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协调各相关主要媒体发布新闻通稿;
(2)以文件传真方式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职能部门发布;
(3)通信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向公众发送重污染天气预警短信;
(4)通过市气象局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5)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气象局根据空气质量、气象条件滚动预测预报信息。在预警有效期内,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专家加强研判和跟踪分析,如分析评估重污染天气现状和趋势可以提前提升或者降低预警级别的,提出预警调级或解除预警建议。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按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预警条件时,尽早升级管控措施。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警将持续36小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