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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武府行复[2024]139号
申请人:尹洪文,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6220119******030,住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被申请人:武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4305813005407900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于2024年12月26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7日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方达成和解,自愿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复议机关同意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决定本案于即日起终止审理。
2025年2月25日
公安备案编号:湘公网安备43058102000008号 网站标识码:4305810010
